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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:为保证瑞金市社会经济、城市建设协调发展,达到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、环境效益的综合统一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和建设部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瑞金市国民经济、社会发展关于城市建设的现状及发展设想,特制定本规划文本。 第二条:瑞金市城市总体规划是瑞金市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文件,规划区内所进行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,均应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的规定,执行本规划。 第三条:本文本与国家、江西省和赣州市的其它相关法律、规章(如土地法、环境保护法及交通、卫生、通讯等法规)配套实施,以共同对瑞金市区的规划和建设进行管理和指导。 第四条:瑞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,凡因城市建设需要编制的各项专业规划,均应符合本规划。 第五条:本文本制定、修改程序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,城市总体规划与本条例一经批准,即行生效,修改需要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的有关条款执行。 第六条: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、规划说明书、现状基础资料汇编及规划图纸四部分,规划图纸与规划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应。 第七条:依据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 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 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 4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》 5、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》 6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》 7、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》 8、《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》 9、《瑞金市土地利用规划》 10、《瑞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“十五”计划》 第八条:期限 近期 3年 2003—2005年 中期 5年 2006—2010年 远期 10年 2011—2020年 远景 30年 2021—2050年 第九条 原则 1、坚持现代化原则,总体规划既有前瞻性,又有科学性,合理进行城市功能布局,配置现代化的基础设施,增强城市的竟争力。 2、坚持可持续发展与生态优先原则,建议发展低废、高效、生态可接受的产业,维护瑞金的生态环境资源。 3、坚持“以人为本”的原则,满足人们的发展需求,满足市民出行、购物、娱乐、审美、交往等要求。 4、贯彻城市设计理念,将人、自然、城市实体三者艺术性结合在一起,创造宜人生活居住环境。 第十条:范围 将象湖镇、沙洲坝镇、叶坪镇、泽潭乡四个乡镇范围的土地作为城市规划区控制范围,城市规划区面积为600KM2。建成区控制范围:东起排子脑,西至百花园,北起旱坑背,南至泽覃乡政府,建成区控制范围为65平方公里。 第十一条: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围绕“建设赣南东部中心城市和赣闽边际区域经济中心”的目标,抓住一个中心,突出四片开发,形成三个城镇发展带,培育三大产业。抓住市域经济发展这一中心,突出象湖的建设,带动全市的城镇建设,着力在市场农业、结构调整、农业产业化上取得突破性进展,放开搞活个体私营经济,全面深化企业改革,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,全面实施科技兴市战略,壮大食品(以烤鳗、啤酒、农副产品加工为主)、医药生化(以栓剂产品为主)、建材(以水泥、建筑装饰材料为主)三大支柱产业,完善交通、市场、供电、电信、广播电视、小城镇建设,为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。 第十二条:战略目标 1、总体目标 全市经济继续保持持续、高效、快速的健康发展,到202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47亿元,人均为21300元,折合为2666美元。农业基础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,基本实现工业化、信息化,城镇化进程加快,社会安定,人民生活安居乐业,实现社会、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。 2、分项目标 A、经济总量:2002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为20.44亿元,预测2005年达到29.1-29.5亿元,年均递增12.5—13%,人均为4700-4771元,2010年争取达到50.14—52.0亿元,年均递增为11.5—12%,人均为7750-8000元,2020年争取达到147亿元,年均递增10.5—11%,人均为21300元,拆合为2666美元。 B、产业结构:调整产业结构,降低一产比重,加快二产发展,提高三产质量,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。2002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三产比例为32.5:23.6:43.9,2005年调整为25—26:37—38:38—39,2010年调整为19—20:38—39:39—40,2020年调整为16—17:40—41:42—43,实现产业结构的“三、二、一”转变。 C、财政收入:2005年全市财政收入达1.88亿元,年递增12%,2010年财政收入为3.02亿元,年递增10%,2020年财政收入为6.52亿元,年递增8%。 D、人民生活水平:2005年城镇职工人均年工资为7500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2600元,2010年城镇职工工资人均为10000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500元,2020年城镇职工工资人均为18000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0000元。 第十三条:产业发展重点 1、第二产业要调整优化结构,挖掘潜力和资源,引进技术和设备,壮大支柱产业,改造传统产业,培育新兴产业,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。实现由农业型向工业型,由计划型向市场型的转变。瑞金市近几年来经济发展势头强劲,工业已逐步成为市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,现状工业行业已形成医药、食品、医药生化、矿产品加工、建材、化工、竹木加工等七大支柱产业。2002年销售收入达4.2亿元,利税2700万元。其中非国有工业产值、销售收入和创税分别占76.5%、75%和68.5%,成为工业经济发展主导力量。 2、第三产业要以市场化、产业化和社会化为方向,优化结构,扩大就业,提高服务业水平。 瑞金市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经商传统,同时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,也要求提供更多的社会服务、物资流通、信息交流和经营管理,因此必须创造条件开拓 第三产业。 3、第一产业向高效、优质都市型农业发展 按照市场化要求,突出农业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培育,突出经营模式和生产技术创新,在更大空间上调整农业结构,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。 第十四条:产业布局 瑞金市的产业布局呈现“四片二轴”的形态。 “四片”指中、南、西、北四个经济区,“二轴”指沿交通干线产业聚集形成的生产力空间布局形态。 瑞金产业的空间布局依据市域条件,以市区为核心,以国道为发展轴,以重点镇为结点,划分为四个经济区,即:“中、西、南、北”四个经济区。 第十五条:人口及城市化水平 预测至2005年、2010年、2020年全市总人口分别为61.83万人、64.66万人和69.22万人。 全市的城镇化水平2005年为29-30%,2010年为37-38%,2020年57-58%。 第十六条:发展战略 依托市区,轴线拓展,分区发展,整体推进,优先发展中心城镇和中心镇,以产业非农化带动城镇化,走集中型、内涵发展为主之路,在城市郊区化和乡村城镇化双向推动下,达到城乡融合和整体优化的目的。 第十七条:发展方针 本着“强化中心,点轴扩张和分区发展”的总体思路,确定市域城镇的发展方针是:大力加快中心城区的发展,积极培育重点镇,提高小城镇建设水平。 第十八条: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 规划期内瑞金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为:一心二轴的布局形态。 “一心”指:中心城区,其城区经济和人口规模是其它城镇无法可比的,是全市市域城镇体系的核心,城镇发展的重要区域。 “二轴”指(1)以323和319国道为轴线的城镇发展主轴,串接云石山、沙洲坝等乡镇,成为市域城镇发展的主轴。本轴包括瑞金市区、1个重点镇及若干城镇。(2)是指以206国道为轴线的城镇发展主轴。串接沿线城镇,成为市域内重要的南北城镇发展主轴。 第十九条:城镇体系规模等级规划 瑞金市域城镇体系等级结构规划分为三级,即市域中心城区、重点(中心)镇、一般建制镇及乡集镇三个层次。 市域中心城区:为全市的一级中心城镇、核心区域,由现有的象湖镇、沙洲坝镇、叶坪镇组成。 重点(中心)镇:壬田、武阳、九堡、云石山,是全市的二级中心城镇。 一般建制镇及乡集镇:为全市的三级城镇,规划为10个,即泽潭、瑞林、谢坊、黄柏、大柏地、丁坡、日东、万田、岗面、拔英10个乡镇。 第二十条:城镇体系规模结构规划 根据全市城镇化水平的预测,结合城镇人口规模及城镇发展条件评价,分析各个城镇发展的潜力,调整原有规划的人口规模,合理确定各类城镇的人口规模,详见下表:
第二十一条: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规划。各类城镇职能见下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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